新闻网站收费卡在哪?
发布人:该文章摘抄于互联网 2013-2-3 13:57:15
(阿祥) 舆论早就在嚷,新浪的新闻要收费。王志东也说,网站的信息服务肯定是要收费的,迟早而已。其它“以内容为王”的网站,又何尝不是如此?但是,新浪一直按兵未动,其它网站更是不敢轻举妄动。个中原因,人所共知:万一收得不好,便将用户拒之于门外,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而今,终于有网站率先行动了。自去年11月起,香港一家周刊的网络版开始尝试性收费,订户每月只需支付4.2港元,订阅6个月或以上者则有优惠。据悉,香港多家ICP均有意引进信息收费服务模式。tvb.com现在每日访问量约百万人次,内有电视新闻直播、新闻重温等录像资讯,正在列入收费范畴。
在内地,也有人跃跃欲试。千龙新闻网近来动作频频,启动新域名后全新改版,与众多中小网站结盟。千龙明确提出了“新世纪华人新闻网”的发展目标,并将目前的赢利点定位于信息收费等方面。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是妇孺皆知的常识。网站服务不收费,靠什么生存?从信息化发展趋势看,网站收取新闻服务费,也是大势所趋。
从政府的政策导向看,中央明确要求,加强重点新闻网站的建设。面对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加快信息传播手段的更新改造,重视和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大力加强互联网媒体建设,加强网上新闻宣传,已是一个带有全局性的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国务院及计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近日表示,要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这意味着,国内的新闻网站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从网站的自身优势看: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具有开放性、交互性和个性化的特点,构成了交互、音频、即时、视频、双向、海量等综合优势。不论是主流新闻媒体网站,还是综合性新闻门户网站,几年来都在不懈地努力,有的甚至是在艰苦的条件下惨淡经营,切实改变着中国受众的信息结构和观念。网上浩瀚的信息量,是任何人都难以抗拒诱惑的,阅读网络新闻,已是大多数网民的。
有偿服务面临障碍
然而,也无庸讳言,从目前情况看,国内网站向网民收取新闻服务费,为早。网站的新闻有偿服务面临三大障碍。
障碍之一:市场环境问题。
长久以来,中国大众传播业一直奉行“不允许跨行业跨媒体经营”的游戏规则,近几年虽说组建了几大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和若干广播电视集团,但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传媒集团,还没有出世。也就是说,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还缺乏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直到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任何一家商业性网络公司拥有新闻采访权。新浪所拥有的合法权利,实质性的无非两项,一是信息服务业经营权,一是新闻登载权。这就是说,新浪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新闻传媒,充其量只是一个新闻的“二道贩子”。
障碍之二:受众问题。
新闻效应的优劣直接取决于受众面的大小。分析人士认为,如果因特网的普及率过60%,单凭广告收益,网络媒体就可以获利。但是,美国的因特网的普及率也不过只有40%,香港尚不能望其项背,何况中国内地?
我国网民占总人口的比例低得可怜,与发达和地区相比,信息化、网络化程度的差距可以说还很大,而且,这种落后的状况,并不是在三两年内就能改变的。由于低收入与高费用的矛盾难以解决,上网阅读新闻,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一种。
再说了,受众的阅读习惯仍然报纸和杂志。美国电视节目主持人拉里金说:“我看新闻还是喜欢拿着报纸,闻着油墨的味道,而不愿意在电脑上看。”我国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公民中相当大一部分群体连看报都没养成习惯,更别说上网浏览新闻了。 没有受众或受众面不足以支撑其赢利,收取新闻服务费,也只不过是心理上的一种自我慰藉罢了。
障碍之三:版权问题。
对于欲收取信息或新闻服务费的网站来说,这是一个更加难以愈越的障碍。这两年,国内网络媒体异军突起,从中央到地方,从门户到专业,雨后春笋般地较着劲疯长,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纷纷涉足网络,推出自己的“网络版”。盲目发展网络媒体,引发的直接后果就是侵权没商量。你抄我的,我抄你的,视作者权益如粪土。典型的莫过于深圳某IT网站,将天下网站的IT信息一把捋,更为可恶的是,还有意把原作者的名字统统抹去。许多作者愤而在BBS上发表贴子讨说法,该网站置若罔闻,拉出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泼皮牛二之相。主要原因是现在的网络版权法规尚不完善,而网站真的要收费,再像目前这样无法无纪,是行不通的。
新闻的传播必须合法
网络新闻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程度,许多向作者付费的网站,保证了信息的质量和数量,日益得到受众的欢迎,其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要想在竞争中立稳脚跟,网站既要突出自己的特色,还要维护自身及其作者的权益。否则,后对谁都没有利。
网络媒体侵权行为日渐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重新审议了《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对有关条款作出了新的规定,为规范网络环境下对作品使用的正常秩序,草案中进一步增加对信息网络作品著作权加以保护的内容,如著作权作品应当包括信息网络作品;信息网络使用时事新闻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这就表明,网站要收新闻服务费,其新闻信息的登载和传播首先必须合法。
其实,就目前的情况看,网站的信息不是能不能收费的问题,而是拿什么样的信息收费的问题。许多内容都是翻版和盗版来的,网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新闻标题,打开一看,原来是与昨天或前天在某张报纸上看过的一模一样的消息。想想看,拿这样的新闻向网民要钱,网民就是不说,你网站能张得开口吗?所以,为了长远的利益,网站当务之急是要对新闻信息进行深加工和科学分类,而不是简单的粘贴。脚踏实地的为用户服务,服好务,再向用户收取合理费用,才有可能。
不过,话说回来了,即使上述三大障碍均迎刃而解,网站要在近期内靠新闻有偿服务来大赢其利,前途也并不乐观。
台湾的网络报纸《明日报》的倒闭,已经说明了问题。今年以来,美国的新闻网站纷纷倒闭,四大通信网络之一的NBC斥巨资建立的因特网站点NBCi已于近期关闭;在因特网泡沫全盛时期号称“把电视台赶出宣传业界”的Pseudo.com公司,在网络泡沫中崩溃;专门从事犯罪新闻报道而引人注目的APBNews.com公司,紧随其后宣告破产。
曾几何时,华盛顿邮报集团和纽约时报报业集团争相效仿,纷纷斥巨资发展互联网业务,把报纸全部搬到网上,并利用网站招揽广告并开展电子商务。然而,好景一直没有出现,而且出现巨额亏损,不得不收缩网络战线,集中精力经营自己原有的一亩三分地。
总之一句话,网站利用新闻信息收费,有一个基本的前提,这就是,要让用户付出时心甘情愿,获得时物有所值。由此便可以产生一个连锁反应:上网获取信息,成为公众的一种不可拒绝的欲望,是受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到那时,网站才会从新闻收费中大享其利!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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