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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admin 发布日期:2014-5-23 8:3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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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恐怕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履行完建站协议中的服务条款之后,客户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我们可以把这类要求归为“友情服务”。 友情服务包含的方面很多,常见的有: 1、专业咨询; 2、增加个小功能; 3、在已有的网站基础上做一点小的改动; 4、上门培训; 等等等等。 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要没有在合同上体现的,而且也从未做过任何口头承诺的服务网络公司有权拒绝。但是本着服务至上的理念,也要酌情考虑。 如果是一些工作量很低、实现很容易的小要求,网络公司大可不必拒绝,相信这么做利大于弊,只需要让技术人员花一点点时间可能就能满足客户心理上的满足,从而赢得口碑,对于企业形象来说是有着积意义的。 但是也不能无限制的满足客户的友情服务要求,当客户提出了工作量大、实现难度较高,或者直接认定为需求变更或新增需求的情况下,网络公司应当遵循合同的条款制定,该收费的要追加费用,该拒绝的也要果断说不。 这里就举一个例子,就是客户希望网络公司能够帮忙设计个LOGO,当然这时候网络公司可以拒绝;可以收费;也可以提供友情服务,不过笔者建议选择友情服务。 在做这项服务之前一定要向客户表明LOGO属于平面设计范畴,并非网络公司的所属专业,要让客户明白这两个行业的设计理念、使用的软件以及专业都是不同的,虽然说勉强能做出一些类似LOGO的图形,可是由于缺乏设计要点,所以做出来的图形除了拼接、模仿之外,根本没有任何设计可言,这对于一个希望长期发展的企业来说没有一点好处。 这就好比让平面设计师来做网页一个道理,让他们来做网页也不是做不了,可由于专业的不对口导致做出来的页面不但缺少网页设计理念,也会很不规范,甚至在操作性上会大打折扣。 所以说笔者建议类似这样要求的时候一定不要跟客户谈钱,一旦跟钱扯上关系,那么很可能客户就不会那么好说话,他会要求网络公司把LOGO设计到自己满意为止。 既然是友情服务,网络公司就要做好“吃亏”的心理准备,因为这类服务不要向客户要钱,一来让客户承你的情,让建站工作更加顺畅;二来为企业获得更好的口碑;三来对于企业发展有着隐性的积作用,因此说一点小恩惠也许就能获得大回报,何乐不为!不过要强调一点,友情服务的内容千万不要写进合同,不然这份友情就变成责任和义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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