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个网站项目如果终以失败而告终,那么责任划分该如何进行?
项目失败了原因很多,归咎起来为两个企业或者多个参与项目进程的企业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失败总结,无论怎样,终必然是多方都受到了利益损失。
可是这里就真的没有一个赢家?有的,那就是项目负责人,一般是企业的项目经理,全权统筹和推进项目的进程,包括质量的把关,这个角色无论终项目成功与否,他都是赢家!项目成功了,他是小赢家;项目失败了,他则是赢家。
为什么说项目经理是赢家,其实这就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追责。客户的项目失败了,会去向网络公司追责,甚至是索取赔偿以平衡自己的损失;那么网络公司又该向谁去追责呢?
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项目经理不需要承担过多的经济风险,平日里拿着固定工资,到了项目完成后还有红包提成,就算是项目失败也不会影响到正常收入,因此公司想到的肯定是向项目经理追责。
但我们知道,公司与项目经理之间是雇主关系,对于被雇佣者来说大的损失就是被离职,但是公司则不同,外面的压力以及涉及的经济赔偿这些都得自掏腰包,这几乎是无下限的,项目经理多就是拍拍屁股走人,什么也不管,休息两天再去别家公司应聘上岗,但是这个烂摊子则要网络公司继续收拾。
那么究网络公司开发的网站项目失败了,该如何追责?或是如何来划分责任呢?有没有办法施行此制度呢?
客观来说,理想是丰满的,但现实是骨感的,现在有一些大公司开始对于中层管理人员尤其是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施行定制的考核制度,目的是能够控制因项目失败而对公司造成的巨大损失,不至于一旦出现问题就发生项目经理消失的情况。但这样的制度操作性和实际效果都不大,多只能是起到一定的震慑效果。
网络公司承接项目是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选择上企业一定要擦亮眼睛,技术和管理能力固然重要,但人品可能更加重要。与其去研究如何划分责任的归属,倒不如在招聘时擦亮眼睛,防患于未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