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的姓名域名的所有权之争
前天看了一则消息,说是岳彤宇这个人在几年前注册了zhoulibo.com这个域名,说是为了纪念作家周立波而注册的这个域名,本人在网络上查了下,发现创建时间是2007年10月7日,也就是说,是那一天被注册下来的,为了让大家更清楚的了解,我们先简单的说一下整个过程。 事情是发生前段时间,海派清口文化的发起人周立波突然想建设一个网站,来宣传宣传,但查找域名的过程中,发现周立波的全拼的域名即zhoulibo.com已经被岳彤宇这个人注册了,先是通过协商,想要回这个姓名域名的所有权,并同意从岳那儿购买,但岳出价是十万元以上,并且是一口价,不好还价,处于这种情况下,周咨询了律师,律师给出的答复是,可以免费要回这个域名,于是周将岳告上了法院,要回属于自己姓名全拼的域名,后胜诉,岳不好再使用这个域名。在此之后,岳又将周告上了法院,说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域名,后法院驳回了原告岳彤宇继续持有和使用zhoulibo.com域名的诉讼请求。 现在的姓名域名所有权之争,作为法院,核定这类胜诉与否的标准,是这个域名在注册的时候,作为姓名的某个人有没有出名,或是为大家所知晓,这个是很关键的,比如一个人的名字叫做张三,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名,也不为人所知,这时候他的zhangsan.com域名被注册下来,就不属于非法的抢注,属于正当竞争行为。即使日后这个张三出名了,这个域名也不属于他,因为在之前人家就合法的抢注了,关键就在于这一块。 所以想靠域名发家的朋友们要注意了,不要盲目的去注册某个名人的域名,否则可能是徒劳的,相反,如果用潜力股的思想去断定某人将来会发达,于是抢注这个域名,这条路倒是正确的,也符合关于域名注册的规定。 因而从名人的姓名域名的所有权之争中,我们不难看出,保护名人的域名所有权迫在眉睫,试想想,一个张三的网站,打开后却是李四的介绍,这显然不符合用户的网站浏览体验。 再重申一下,判断一个名人的域名有没有被抢注,就要看这个域名的注册日期是否在名人出名之前,如果在出名之前就注册了,那么这个域名就合法,如果在出名之后,那可能就属于非常的抢注,钱也许就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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