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建一个规模庞大、功能繁多、要求甚高的大网站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结,那是能说得通的;但如果网站本身需求简单、金额不高、验收方也非专业人士,却要耗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完结,这就很不正常了。
其实几乎所有的网站设计公司都有过类似的遭遇: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宣传网站,总金额从几百到几千,虽然合同上写明了交付日期,可结果总是会变成一场马拉松式的服务,让企业头疼不已,也实在伤不起。
究问题出在哪里?归根结底,多半是客户想拖着。
几乎人人都会去分析为什么客户要拖,难道他们不想要网站了?又或是有什么新的想法?又或是想否决之前已经约定的需求?又或是企业发生了什么变故?
这些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作为客户来说,能够公然的违背合同精神必然有其自认为可行的道理,虽然明知道这种做法有违诚信,更有违法之嫌,但他们依然明知故犯。
当然,也有很多时候责任在网站制作公司一方,是他们的实际服务与之前的口头承诺差距很大,是他们未能完全履行好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是他们的设计能力和技术实力满足不了客户的要求,如果是这样,那客户采取了“拖字诀”,似乎也合情合理。
但更多的网站建设企业还是比较本分守信的,他们已经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客户的需求,只待客户积配合验收和交付,即可完成所有的服务,可无奈客户一拖再拖,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站企业有点受害者的意味,有经验者此时就能够意识到此次的服务将会变成一次马拉松式的服务,而期限更是遥遥无期,不可预知。
怎么办?
基本上只能采取“电话轰炸”的紧盯政策,希望客户或是因为被自己的执着和真诚所打动,又或是不堪其扰,总而言之能够将此次的服务流程完结掉就行,但客观来说,这种方式有一定效果,但不是的效果。
还有一些比较“端”的企业会安排专人去客户公司“蹲点守候”,跟客户同一时间上班下班,总而言之就是盯着负责人来继续走完流程为止,对于这样的做法,应该说效果比打电话要强得多,但笔者并不十分赞同,因为这种做法对于被派去的专人来说要求较高,更重要的是大的浪费了企业资源,有点得不偿失,如果这个网站的金额很高,那这么做也无可厚非,可总金额很少,那就真的意思不大了,有点赌气大于利益的感觉。
笔者认为可以先通过电话与客户做有效沟通,如果沟通效果并不理想,也可以采取必要的强硬措施,比如将现有的测试网站进行关停,再不行就直接放弃吧,没必要再投放精力耗在这个单子上,至于走司法程序那就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我们虽然希望全社会都能做到诚信为本,但却无法要求人人都能真正做到诚信,作为一家诚信的做网站的企业,当面对的客户也很诚信,那什么问题都不会有,所有的相关建网站服务都能顺利进行;可如果面对的客户不讲诚信,那企业也实在没必要继续拿自己的有限资源去耗在对方身上,该强硬就要强硬,该放弃就果断放弃,总而言之,不能把本该简而短的服务变成一场似乎没有尽头的马拉松。